(一)
遇见他的时候,我正在蓝宇咖啡馆打工,那时的我还只是一个大学刚刚毕业的社会小白,在表哥的介绍之下进了蓝宇咖啡馆。由于不善言辞,有好几次把客人惹毛,老板大叫着要把我辞退,但是碍于我表哥的面子,我还是留了下来。
而他,那时可是这蓝宇咖啡馆的常客,经常开着一辆科迈罗来喝咖啡,总是车还没有到门口,轰鸣的引擎声传来,我们就知道是他来了。说起来,那时的他还真的是个怪人,好像永远都是一个人,永远都坐在进门第二张靠窗的位置,永远都只点一杯由来自埃塞俄比亚的耶加雪菲出产的阿拉卡比豆手磨的拿铁。由于这种咖啡在当时的社会上还不是太流行,所以在蓝宇咖啡馆中点这杯咖啡的顾客少之又少,而他却是每天下午都要来品上一杯,于是我们这里的这种拿铁几乎就成了他的专供!
我与他起初是不说话的,每次他进来也不点餐,就径直地坐在了那靠窗的位置,而同事小美也是心领神会地为他端上拿铁。原本,这都成了定律,注定我和他不会有任何的交集。但是,缘分这东西,好像就是上帝随手在我身上画的涂鸦,原本杂乱无章,但是总有它存在的意义。
那天,原本准备要去为他端上拿铁的小美临时被老板叫走,说是有急事要去处理,于是这送餐的任务就交给了我,也不知道那天是不是得罪了哪路神仙,原本好好的地毯不知道是谁走路的时候不小心卷皱了,踩着高跟鞋的我,一个不注意就被皱起来的地毯给绊倒,手中的滚烫的拿铁顺着餐盘就撒了出去,好巧不巧正好将他撒了个满怀。而我也稳不住身形,向着他的怀中就跌了过去……
我还记得那天我是有多么的尴尬,一方面是由于将他的衣服给弄脏了,另一方面就是我竟然稳稳地躺在了他的怀里!我天!这一切竟然全都这么狗血!我当时真的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但是当我闭上眼睛等着他下一秒暴起,然后咒骂的声音。可是,等来的却是一声“你没事吧!”……
从那天之后,他还是每天都来,可是我却不敢再为他端咖啡。我那时搞不懂,为什么一定要喝拉卡比豆手磨的拿铁,那种豆子虽然品质较高,可是口感比起其他咖啡豆手磨出来的咖啡味道就淡了许多。于是,在他品味的时候我就在偷偷地观察他的表情,他每喝一口都要望着窗外的马路沉思片刻,那时我真觉得他是个怪人!
(二
后来,我们的相知却是在咖啡店外。
一天,我被老板派去取咖啡豆,恰巧在路上碰到他,但是他没有开那辆科迈罗,骑着一辆共享单车在路上慢悠悠的走着。耳朵里好像还塞着耳机,也不甚看路显得十分洒脱,哪成想,从后面斜插上来一辆SUV,速度极快,他一个不注意就被车镜挂住了衣角,一下子就被带到在地,而那辆SUV没有停车径直的就逃逸了,我就在旁边不远,医院,那时他伤的也不是太重,只是上了医院。
出来之后,他说要请我吃饭,我也没多想就答应了。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和他好像再没有过交集,他仍是每天准点来,但是每次进门的时候都要向我笑一下。后来我问他,“你是不是从那时起就盯上我了?”他回答道,“从你扑进我的坏中的时候我就盯上你了!”
他开始追求我,毫无征兆,现在想起来还是感觉比较好笑!一天下午,窗外还是往日那般美好,金灿灿的阳光照在门前的桂花树上散发着一道道温馨的气息。他那辆科迈罗稳稳地停在了蓝宇咖啡馆的门口,我还记得他那天穿的是一件蓝色的休闲西装没有打领带,领口一颗扣子是开着的,这是极不符合礼仪的。我在吧台为一位顾客点餐,他进门之后没有像往日一样入座,而是排在了那位顾客的后面。
“请问,今天是想要换换口味吗?”我打趣地问道。抬起头看见他那满是笑容的面孔,我感觉有些奇怪。
“请问,可以和我交往吗?”他木讷的吐出了一句话。
“什么?”我简直要把手里的点餐器给捏爆了!
“你可以和我交往吗?”他又木讷的问了一句。
当时的我只感觉脑袋里嗡的一声,好似触电了一般。再没有吐出半个字……
后来当我问道他的时候,他说他没有多想,只觉得特别喜欢这个姑娘,所以就开始追求我了,那还是他第一次追求一个女孩子!以前都是别人追他的。我打趣地说道,“那是不是说明我是最特别的啊?”,“不是最特别的,而是最喜欢的!”他也是认真的说道。
从那天之后,我们开始交往,最开始的时候他会带我去全市最好的三星级酒店去吃惠灵顿牛排,吃法式鹅肝。可是我从来没有去过那种地方,感觉拘束无比。第一次吃西餐,刀叉都不会拿,他笑了笑将自己的牛排切得整齐,然后一块块的摆在我面前的餐盘里,示意我吃。我的脸顿时红的就像那苹果一样。
后来,便是我带他出去吃,带他去燕子巷吃大排档,卤煮火烧,羊杂汤,鸡公煲,这些天南地北的吃食,聚集在这燕子巷里。
各地的商户就像是春燕归巢一样,一股脑的涌入这城市的一角,有的拖家带口,有的几代传承,不管怎么说,那里都是我肚子饥饿的时候最想去的地方,我将一切烦恼都在这里抛进那滚烫的汤锅,幻想将整个世界的不美好都放到里面煮的稀烂,好让我安心的生活。我第一次带他去的时候,他就像是一个去见世面的小孩,在整条巷子里东望望,西看看,被一个硕大的牛头吓得面无血色,现在这件事都还是我嘲笑他的把柄。
“小茜啊,带男朋友来了吗?快来尝尝东叔的大锅盔。”东叔操着一口山西话,对着我们说到。
“这位大叔,这锅盔是什么东西啊?”他就像那孩子一样问道。
“这就是锅盔!恁这娃,咋连锅盔都不知道?”东叔的笑声从巷子的东头一直传到了西边。我偷偷地瞥了他一眼,看到他那涨红的脸,不由得吃吃的笑了。
这就叫一报还一报!
他是A市有名的青年企业家,凭借父母留给他的财产,迅速在A市的商圈之中崛起,是多少富豪眼中的乘龙快婿,但还不是便宜了我!但是在我知道他的经历的时候不止一次的抱着他的肩膀为他心痛。
他的父亲是一个商人,虽然不是大家豪门,但在A市的商圈中也是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但是他的妈妈早年因病亡故,他便由他的父亲一人抚养长大,还送去宾夕法尼亚大学留学。可是,人有旦夕祸福,他的父亲在家突发心脏病,还没来得及抢救就撒手人寰,离他而去。当时的他正在回国的飞机上,连他父亲最后一面都没有见到。
那年他十九岁!
“我想去看看叔叔阿姨。”我抱着他的肩膀对他说道。
“嗯!”我爸妈应该会很高兴的。
我们去了墓地,他望着一块合葬墓碑泣不成声。
(三)
他的胃不好,但是由于工作原因,经常不注意,一工作就忘了吃饭。每天他出门的时候我都要在他的手心里贴一张便利贴,提醒他吃饭,但是收效甚微。我一怒之下,辞去了咖啡店的工作,每天中午都去给他送饭,还要盯着他吃完才行。他总是吃着吃着就笑了,我就问他笑什么,他抬起头,眼里闪着泪花就对我说道,“真好吃,我想每天都吃。”那一瞬间,我真的感觉心都要揪起来了,他缺失的又岂仅仅是亲情?
我来自一个在普通不过的家庭,父母都是小商贩,靠着经营一个便利店过活。小的时候我望见父亲那被一箱箱货物压弯的身体,和那黢黑的脸暗暗下决心,长大之后一定要出人头地,给他们买最大的房子,去最好的餐厅吃饭。可是,现在的我,又能为他们做些什么呢?在遇见他之前,我真的感觉不知道前路到底应该怎么走。父母一天天老去,青丝变成了白发,十根指头早已经伸不直了。每次回家,摸着老妈那瘦削的双手,我的心都好像在滴血。然而,我的平凡注定了我的无能为力。
大学毕业,我还没有谈过恋爱,没有具体工作,一切都就像麦田里的杂草,被未来压的喘不过气。渐渐地,这种平凡慢慢渗入了我的骨髓,我只能在月明星稀的时候蒙头痛哭!
我们结婚的时候,父母满眼的泪水。就在他将我的手从我爸爸的手中接过来的时候,爸爸忍不住哭出了声,他没有出声,和我一起将我爸紧紧地抱住,我能感觉得到,他在颤抖。那天,雨真的特别大。
(三)
他比我大三岁,结婚那年,我二十六他二十九,奇怪的是我们当时真的觉得自己真的就像走过了半辈子一样,在双方都快要被这人潮人海给揉开捏碎的时候我们遇到了彼此,就像是两束原本毫不相干的光,一束的终点是寒气森森,一束的终点是烈火焚身。但是,在这奇妙的世界,一切都就像是一场梦幻。我们相拥,在A市的街道里,一团火为我们燃起!
婚后,我们的日子开始步入正轨,我的父母现在和我们住在一起,当年那个破旧的便利店已经被他强行买走了,因为他怕父母不会和我们住在一起。我爸妈对这女婿也是格外的喜欢,永远偏向着他。有一次将要睡觉的时候,我靠着他的肩膀说,“你真是过分,你的出现抢走了我的所有!”
他将我的头发拢在臂弯里,用健硕的小臂把我的头轻轻架起,然后缓缓地放在了他温热的胸膛,听着他那有力的心跳,我觉得整个世界也不过如此吧!
“你倒是说说,我抢走了些什么呢?”他笑着说道。
“你这混蛋,不光抢走了我的心,现在就连我的爸妈都要抢,我看着不过两天,我就要从我爸妈的心头消失了!”我假装生气,娇嗔了几句。
“那这样说来,我还赚大了,我可是独占一个世界的男人!有老婆,有双亲,我还会去奢求些什么?”说着,他将我的头仰了起来,用那温润的双唇将我包裹……
他的奢求,是一个完整的家,有父母高堂,有妻子儿女。我的奢求就是将他紧紧地搂在怀里,这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我都不舍得放开!
人们就像是南飞北归的候鸟,一生都在追寻。累了歇会儿,停留不过昼夜,还要负重前行。有时候,我们禹禹独行,在没有尽头的黑暗里摸索蜗行;有时候,我们成群结队,妄图在平凡的湖水之中激起层层浪花。然后,我们在生活这条大江的河畔喘息,凭着最后一口气息站立,感觉万顷的江水会在我们的头顶穿行。于是,大多数人都在痛苦的呻吟。
我们两个,就像是两条就要渴死的鱼,但是神奇的是,我们都在为对方普降甘霖!
(四)
上个月,我和他去了西藏。我们都是在肥沃的平原扎根的草木,在这雪域高原可是吃尽了苦头。在到达拉萨的第一天,我们俩就开始腹泻发烧,胸闷气短,放在身边的氧气瓶就成了我们的救命稻草。粗重的呼吸从我和他的嘴里发出,民宿的小房子里静的只有炉膛里呼呼燃着的牛粪。他望着我紫红的脸,心疼地说道:“不行我们就回吧,等到明年夏天我们再来,冬天的西藏真的好危险啊!”我抿着嘴摇了摇头。
不,当然不。他曾对我说起,他很想去西藏,在这个离星空最近的地方埋下他的过往。我知道,他是有多么介怀他年少的不幸。我也知道,我是多么舍不得他再受到半点伤害。于是,我红着眼睛对他说:“就让我亲手埋下你的过往,迟一刻都不行!”
然而,第二天我医院,由于严重的缺氧,那时的我早已经神志不清了,嘴里还念叨着要和他一起去纳木错转湖。我听说,藏地的朝圣者会在纳木错转湖,为世人祈福。我没有那么大的宏愿,我只想祈求我能永远的陪在他的身边。医院里守了我两天,寸步不离。没有地方睡,他就趴在我的床前抓着我的左手睡觉,只要我有任何动作他都会惊醒。他憔悴的就像一个中年大叔,胡子拉碴还皮肤粗糙,两只眼睛血红。我心疼的受不了,就想着让他回民宿休息,可是他说什么都不肯。一个看起来像是藏族的护士用不太标准的普通话对我说,“你们的感情真好,我还从来没有见过你丈夫这么体贴如为的男人。”是啊,我有时真的在想,他是不是上辈子就和我有关系,不然这辈子咋就会这么碰巧遇上我?
几天之后,高原反应已经得到了控制,我挣扎着从病床上翻下来,就要他带着我去纳木错转湖。可是,他说什么也不肯。最后,我哭着被他强行带回了A市,在飞机上他像做错是的小孩一样,哄着我,大气都不敢出一下。旁边的一个婆婆就对他说,“小伙子,你怎么能惹女朋友不高兴呢?小心和你分手!”还没等她说完,他就抢着说:“这不是我女朋友,是我老婆。我才不害怕她和我分手呢!”说这话的时候他还向那婆婆挑了一下眉,颇为得意。婆婆被逗得哈哈大笑,而我也不再生气,挽着他的胳膊深深地睡去……
我恨自己为什么身体这么差,我恨自己什么事都做不好,我恨自己不能亲手将他的过往埋下。我只是想要保护好他就这么难吗?回家之后,他告诉我,我就是他的一切,过往已经在那片神圣的土壤安息,而我将永远在他的身边。
我们是各自世界里的白鸽,在沉闷的雨声里郁郁寡欢,你我也是被抛弃的懦弱,在各自的世界里浮沉起落。但是,我们的相拥便是这方世界的神奇。
(终)
“假如世界有尽头,你会在那等我吗?”
“会的。”
……